一、哪些行為會構成盜竊罪
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對于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qū)別。
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于不能確定的,應當區(qū)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4號)》規(guī)定的核價方法,以人民幣分別計算。
根據刑法分則、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下列行為也以盜竊罪論處:
1、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2、盜竊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fā)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3、郵政工作人員犯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而竊取財物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4、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二、盜竊罪的數額怎么認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結合當前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現對盜竊罪數額認定標準規(guī)定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為起點。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五千元至二萬元為起點。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的盜竊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分別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備案。
綜上,是關于“哪些行為會構成盜竊罪”以及“盜竊罪的數額怎么認定”的有關盜竊罪的法律內容,希望對解決您的盜竊案件能有所幫助。通過上文的介紹,您應該已經知道,關于盜竊罪的定罪量刑,需要考慮盜竊的行為、盜竊的對象、盜竊的數額等具體案情,而這些案情也需要有證據加以證明,但作為普通人,在刑事案件中取證一般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建議您或者是您的親屬在遇到有關盜竊的案件時,最好是去咨詢一下刑事方面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