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犯罪可以找哪些人辯護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32條規(guī)定,辯護人的范圍包括:
1.律師。律師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師資格,并且經過登記注冊,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zhí)業(yè)人員。雖然取得律師資格但未登記注冊的,仍不得以律師身份接受委托擔任辯護人。
另外,律師法第13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的現(xiàn)職工作人員不得兼任執(zhí)業(yè)律師。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期間,不得執(zhí)業(yè)。同時該法第36條規(guī)定: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2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現(xiàn)役軍人成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聘請軍隊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師作為辯護人。
外國人、無國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師辯護的,只能委托中國律師作為辯護人。
2.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鑒于我國當前的律師隊伍尚不能完全滿足實際需要,為了有效地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工會、婦聯(lián)、共青團、學聯(lián)等群眾性團體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可以推薦公民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辯護人。修正后的刑事訴訟法實際上擴大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辯護人的選擇范圍,因為除了監(jiān)護人不再限定近親屬,而是親戚朋友都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擔任辯護人。這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及時委托到辯護人,解決請律師難的問題和及時有效地維護其合法權益是十分有利的。
律師、人民團體、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被委托為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核實其身份證明和辯護委托書。
二、什么時候可以委托辯護人
1.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33條的規(guī)定,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2.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2)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3)對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應當自人民檢察院的刑事偵查部門將該案件移送審查起訴部門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3.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51條規(guī)定,開庭前10天被告人未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辯護人。
以上就是涉嫌犯罪可以找哪些人辯護,什么時候可以委托辯護人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重要權利,而且在刑事訴訟程序中辯護起著重要作用。但是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能力行使辯護權,或者說他們?yōu)樽约哼M行的辯護都非常無力,發(fā)揮不了什么作用。而專業(yè)刑事辯護律師比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其他辯護人享有更多權利,能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更多工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獲自由的重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