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構成盜竊罪
扒竊:也就是人們平常說的小偷。不僅僅局限于“掏兜”,規(guī)定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不要求必須盜竊貼身攜帶的財物才構成犯罪。
入戶盜竊:對于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
攜帶兇器盜竊:界定為“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
多次盜竊:過去的司法解釋將其明確為“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以上”,新司法解釋將其調整為“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
二、攜帶兇器盜竊如何證明
一是要當場查獲“兇器”這一物證,還要求行為人對攜帶兇器的目的進行說明,以確定行為人是屬于“為作案方面攜帶”還是“為了抗拒抓捕等原因而攜帶”。
二是器械是否屬于國家禁止個人攜帶,應由相關部門就是否屬于國家管制性器械出具證明文件。
三是在不能當場查獲“兇器”時,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斷:
1、嫌疑人自己是否承認攜帶兇器,多名嫌疑人時,除非有嫌疑人相互印證,否則不能證明其“攜帶兇器盜竊”。例如,在案三名嫌疑人中有兩名承認、一人否認的,不能認定。
2、嫌疑人能否對攜帶兇器的目的作出合理解釋,存在多名嫌疑人時,其供述能否相互印證。
3、嫌疑人能否對兇器的特征、來源等細節(jié)進行詳細描述,前后供述是否一致。
以上就是哪些情形構成盜竊罪,攜帶兇器盜竊如何證明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實施盜竊行為的,將會受到刑事處罰。攜帶兇器進行盜竊的,不但會受到刑事處罰,而且因為人身危險性要比盜竊罪其他情節(jié)大很多,在取保候審、適用緩刑時,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為了最可能爭取少受刑罰,獲得人身自由,我們建議您聘請專業(yè)刑事辯護律師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