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它的犯罪特征又有哪些?非法拘禁行為到一定程度才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它的立案標準是什么?下面就讓我們帶著這些問題閱讀下文。
一、什么是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使用其他非法強制手段,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對非法拘禁犯罪量刑時,應當綜合考慮案件起因、拘禁人數(shù)、次數(shù)、時間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確定應當判處的確罰。
二、非法拘禁罪的特征
非法拘禁罪有以下兩個特征:首先是實施了拘禁他人的行為,其次是這種拘禁行為是非法的。拘禁行為的方法多種多樣,如捆綁、關押、扣留等,其實質(zhì)就是強制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在我國,對逮捕、拘留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必須由專門機關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根據(jù)《憲法》和《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guī)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jīng)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不受逮捕;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因此,任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個人不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不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拘禁他人都是非法的。對違犯者,應當依法懲處。依照《刑事訴訟法》及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公民對正在實行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及時發(fā)覺的、通緝在案的、越獄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有權立即扭送到司法機關。這種扭送行為,包括在途中實施的捆綁、扣留等行為,不能認為是非法拘禁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必須是故意實施的行為。
三、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的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
2、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輕傷、重傷、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節(jié)嚴重,導致被拘禁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沒有違法犯罪事實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四、非法拘禁罪的認定
1、嚴格區(qū)分本罪與合法拘捕而發(fā)生錯誤的界限。例如,司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拘捕了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但后經(jīng)查證該人無罪,予以釋放的,只能認為是錯誤拘捕,不能認定為非法拘禁。2、非法拘禁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不宜認定為本罪。3、非法拘禁行為與結果又觸犯其他罪名的,應根據(jù)其情節(jié)與有關規(guī)定處理。如以非法綁架、扣留他人的方法勒索財物的,成立綁架罪;以出賣為目的非法綁架婦女、兒童的,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后,非法剝奪其人身自由的,應實行數(shù)罪并罰。4、所謂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為本身致被害人重傷、死亡或在非法拘禁期間被害人自殺身亡。行為人對重傷、死亡結果只能出于過失,不能出于故意。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應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論處。本規(guī)定屬于法律擬制,而非注意規(guī)定。這里的“暴力”應限于超出了非法拘禁范圍的暴力;非法拘禁行為本身也可能表現(xiàn)為暴力,但作為非法拘禁行為內(nèi)容的暴力導致他人傷殘、死亡的,不屬于“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只有當非法拘禁行為以外的暴力致人傷殘、死亡時,才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
五、非法拘禁罪的處罰
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對非法拘禁罪的處罰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皻颉⑽耆琛?,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過程中,對被害人實施了毆打、侮辱行為,如打罵、游街示眾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是指在非法拘禁過程中,由于捆綁過緊、長期囚禁、進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間不堪忍受,自傷自殘,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爸氯怂劳觥?,是指在非法拘禁過程中,由于捆綁過緊、用東西堵住嘴導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間自殺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按照故意傷害罪或者殺人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時,故意使用暴力損害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或者殺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傷殘、死亡的。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對具有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為了脅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債務,而將他人非法扣留,剝奪其人身自由的行為。這種行為雖然在特征上與一般的非法拘禁不同,其目的不在于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為手段,來脅迫他人履行債務。但客觀上已經(jīng)造成對被害人人身自由的侵害,也應當按照非法拘禁罪處理。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則應當從重處罰。
以上就是非法拘禁罪的認定、處罰等問題的簡單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司法實踐中,非法拘禁罪可能與綁架等罪存在界限模糊的情況,而兩罪刑罰差別又存在巨大差異,所以如果您正面臨此類問題,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刑事辯護律師,律師會根據(jù)案情,幫您爭取最好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