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成合同詐騙罪的行為有哪些?
(一)明知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擔保,采取下列欺騙手段與他人簽訂合同,騙取財物數(shù)額較大并造成較大損失的:
1、虛構主體;
2、冒用他人名義;
3、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無效的單據(jù)、介紹信、印章或者其他證明文件的;
4、隱瞞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兌現(xiàn)的票據(jù)或者其他結算憑證作為合同履行擔保的;
5、隱瞞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擔保條件的抵押物、債權文書等作為合同履行擔保的;
6、使用其他欺騙手段使對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簽訂后攜帶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chǎn)逃跑的。
(三)揮霍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chǎn),致使上述款物無法返還的。
(四)使用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chǎn)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上述款物無法 返還的。
(五)隱匿合同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chǎn),拒不返還的。
(六)合同簽訂后,以支付部分貨款,開始履行合同為誘餌,騙取全部貨物后,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或者雙方另行約定的付款期限內(nèi),無正當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貨款的。
二、合同詐騙罪應該怎么判?
(一)自然人犯合同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二)單位犯合同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合同詐騙罪的規(guī)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對于合同詐騙罪的行為構成以及量刑標準的簡單介紹。在實際生活中,經(jīng)常會有因合同而出現(xiàn)的糾紛,在這些糾紛中,雖然合同當事人也有可能實施欺騙、隱瞞的行為,但由于行為人并不具有故意的主觀意向,也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涉及的具體數(shù)額較小,則不會構成合同詐騙罪。所以在實踐中一定要把握好罪與非罪的界限,因為如果行為人并不構成犯罪,是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我們建議這類案件的當事人最好可以聘請專業(yè)的刑辯律師為其辯護,以避免被錯誤定罪,而受到不應有的刑事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