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傷害罪是什么
(一)故意傷害罪的概念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末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fā)生。
二、故意傷害罪認定
(一)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區(qū)別
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jīng)受到輕微刺激,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有些毆打行為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顯著輕微,不構成輕傷的,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因此,在區(qū)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時,既要考慮行為是否給人體組織及器官機能造成了損害,又要考察損害的程度。
(二) 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罪的區(qū)別
在故意殺人未遂造成傷害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兩種情況時,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區(qū)別在于行為人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故意內容。如果行為人無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傷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觀上行為導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致死認定;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司法實踐中,要認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傷害還是殺人,應遵循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實,從行為人與被害人的關系,案件的起因、過程、結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強度、作案的時間、地點、環(huán)境條件、行為人作案前后的表現(xiàn)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三、故意傷害罪怎么判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故意傷害罪,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首先,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其次,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最后,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經(jīng)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本罪。前述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否則不構成本罪。以上就是對故意傷害罪是什么、故意傷害罪認定以及故意傷害罪怎么判的分析,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夠切實幫助到您,對您有所啟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