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奸致人死亡的行為應怎樣定罪
強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實施強奸犯罪過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或者經治療無效而死亡的。這種情況,仍然以強奸罪定罪。如果在實施強奸婦女行為之后,為了報復、滅口等動機而將婦女或殺死的,不屬于強奸致人死亡,而應當分別定強奸婦女罪、故意殺人罪,然后實行數(shù)罪并罰。
二、強奸罪致死會判死刑嗎
有可能,看性質和情節(jié),如果只是單純的強奸了一個被害人,一般會處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司法實踐中看,強奸罪中“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一般有下面幾種:
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手段殘酷的;
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輪奸婦女尤其是輪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以及其他嚴重后果的;
5、在公共場所劫持并強奸婦女的;
6、多次利用淫穢物品、跳黑燈舞等手段引誘女青年,進行強奸,在社會上造成很壞影響,極大危害的。
強奸“致人重傷、死亡”,是指因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導致被害人性器官嚴重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傷害,甚至當場死亡或者經治療無效死亡的。
對于強奸犯出于報復、滅口等動機,在實施強奸的過程中,殺死或者傷害被害婦女、幼女的,應分別定為強奸罪、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按數(shù)罪并罰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