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致人輕傷怎么判刑
所謂聚眾斗毆罪,指的是犯罪行為人因為爭霸或者報復等心理動機,肆意破壞社會秩序,組織、策劃、指揮或者積極參加聚眾斗毆的行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聚眾斗毆一次,參與人數(shù)少、無人員輕傷、社會影響較小的,首要分子為有期徒刑一年,積極參加者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眾斗毆次數(shù)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個月;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jù)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刑期增加六個月或者刑種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種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jù)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個月。
二、打架致人輕傷能判緩刑嗎
是聚眾斗毆罪,具體能否判處緩刑,要看具體的情況,對于聚眾斗毆罪,只處理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分子;同時還要看是否是持戒聚眾斗毆,持械聚眾斗毆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如果不是持戒,只要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就可以:
(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xiàn);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