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的條件
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行為人為一般犯罪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為人必須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財物,這是敲詐勒索罪最主要的特點。威脅和要挾,是指通過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精神上的強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 懼,產(chǎn)生壓力。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多種多樣,如以將要實行暴力;揭發(fā)隱私、違法犯罪活動;毀壞名譽相威脅等等。其形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還可 以通過第三者轉(zhuǎn)達;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財物的時間上,既可以迫使對方當場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傊?,是通過對公私財物所有人、保管人 實行精神上的強制,使其產(chǎn)生恐懼、畏難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財物。
3、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債權(quán)人為討債而威脅債務(wù)人的,則不構(gòu)成本罪。
二、如何認定敲詐勒索罪
要注意區(qū)分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界限:由于以暴力相威脅是敲詐勒索的手段,也是脅迫性搶劫罪的手段,因此二者容易混淆,但是敲詐勒索罪的威 脅行為僅使被害人產(chǎn)生畏懼心理,并交出公私財物為限,被害人尚有相當程度的意思自由,還有延緩的余地。而在搶劫罪中,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現(xiàn)實的威脅,已 沒有延緩的余地。
要注意本罪與綁架罪的界限:本罪是以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付財物,而綁架罪是綁架劫持人質(zhì)限制其自由,并以殺害、傷害被劫持人 等威脅其家屬或者單位交付財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