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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書金案:
1994年,河北石家莊發(fā)生一起奸殺案,聶樹斌被認定是兇手,1995年,聶樹斌被執(zhí)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抓到了一個名叫王書金的逃犯,他主動交代出在石家莊奸殺康某的基本事實,而這個案子此前的作案者卻是聶樹斌。
從獲知王書金被抓的那一刻起,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便開始了為兒申冤的上訪之路,而聶樹斌的父親聶學生則由于受不了兒子是“強奸殺人犯”被執(zhí)行死刑的打擊,偷偷吃了一瓶安眠藥自殺未遂,后又因為偏癱,治愈后行動不便,退休在家。
當張煥枝提出再審兒子“強奸殺人案”時,河北省高院拒絕受理。無奈,張煥枝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2006年,張煥枝專程趕往邯鄲,旁聽王書金強奸殺人案。但令張煥枝遺憾的是,雖然王書金在公安偵查階段已多次供述當年在石家莊市郊區(qū)玉米地強奸殺人的犯罪事實,廣平縣警方也已完成了調查核實及取證工作,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王書金又多次主動供述那起強奸殺人犯罪事實,卻先后被主訴檢察官和法官以“不要說與本案無關的事情”為由喝止。
2007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將申訴材料函轉河北省高院,但張煥枝等來的仍然是“石沉大?!?。
2013年7月10日上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三次開庭審理上訴人王書金強奸、故意殺人一案。
2013年9月27日上午,王書金強奸、故意殺人一案在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公開宣判。河北省高院二審 宣判,王書金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聶樹斌案)證據不符,不能認定王書金作案,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浙江叔侄強奸案:
張輝、張高平系叔侄關系,因涉及2003年發(fā)生在杭州的一起強奸致死案,分別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奸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發(fā)生在2003年5月的張輝、張高平叔侄奸殺冤案于2013年3月26日,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公開宣判,認定原判定罪、適用法律錯誤,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2013年3月28日晚,浙江省公安廳針對張輝、張高平錯案在官方微博上作出表態(tài),向當事人及家屬致歉,并表示要調查公安在案件中的相關執(zhí)法問題。至此,此案兩名被告因發(fā)生在杭州的一起“強奸致死案”被錯誤羈押已近10年。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已成立調查組,徹查聶海芬等該冤案偵查、起訴、審判等全部司法過程中的涉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