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猥褻兒童罪的構成要件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犯猥褻兒童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應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隱私權和精神純正權。所謂精神純正權,是指善良操行和作風的養(yǎng)成權。易言之,是在操行作風養(yǎng)成中不受不正當教唆的人格權。
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兒童,即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的手段如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奸等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猥褻兒童罪如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p>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猥褻兒童的重處規(guī)定:“猥褻兒童的,重處20%?!?第一百一十二條個罪自由裁量權規(guī)則:“按本節(jié)規(guī)定對個案量刑時,合議庭(獨任庭)根據(jù)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綜合量刑要素考慮,依第一百一十條量刑時,可行使一年以內(nèi)的自由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