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犯罪的立案必須具備的條件
對單位犯罪的立案,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兩個條件:
(一)有犯罪事實存在
(二)這種犯罪事實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犯罪與自然人犯罪一樣,要追究其刑事責任,首先要有犯罪事實,就是存在體現(xiàn)該單位意志的危害社會的行為,這是刑事案件的基礎。如果沒有犯罪事實存在,便無刑事責任可言。但是,只有犯罪事實這還不夠,如果這種行為(犯罪事實)在刑法分則中沒有被明確規(guī)定要承擔刑事責任,也不能立案追訴。與追究自然人刑事責任一樣,對單位也必須同時具備立案的兩個條件,才能立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如何認定單位犯罪
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單位犯罪自首是以單位犯罪為前提的,沒有單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問題的研究。
(一)刑法上單位的認定
認定單位故意犯罪,首先應當查明單位是否屬實。具體可從兩個方面進行審查:一是從單位的成立形式和組織結構看,經(jīng)過有權機關或組織(如工商局、上級主管部門等)審批、登記注冊的社會經(jīng)濟組織等,可以認定為單位。但是,有些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形式上雖然經(jīng)過工商部門審批、登記注冊,如果確有證據(jù)證實其實際為特定一人出資、一人從事經(jīng)營管理活動,主要利益歸屬于該特定個人的,應當根據(jù)查證屬實的情況,以刑法上的個人論。至于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各股東的出資比例大小,以及是否具有親屬關系(具有財產(chǎn)共有關系的家庭成員除外),一般來說并不影響對單位的認定;二是從單位的實際活動性質(zhì)看,如果單位主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成立單位的目的就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否定其正當?shù)膯挝蝗烁?,對其實施的危害行為以個人違法犯罪行為論處。
(二)單位故意犯罪的構成特征
在查明單位屬實的基礎上,要認定單位故意犯罪,應當主要把握兩個構成特征:一是犯罪意志的整體性,即單位故意犯罪是經(jīng)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由負責人決定的。如果單位中的一般工作人員擅自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事后得到負責人認可或默許的,可以視為其危害行為具有犯罪意志的整體性,以單位犯罪論處。否則,應認定其危害行為系出于個人意志,以個人犯罪論處;二是非法利益歸屬的團體性,即單位故意犯罪在客觀上表現(xiàn)為為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或者違法所得實際歸屬于單位或其中的部分股東單位。只有同時具備以上兩個特征的行為,才能認定單位故意犯罪。
對于單位中的個人假借單位名義實施犯罪,為個人謀取非法利益的,或者雖經(jīng)單位集體研究決定實施犯罪,但違法所得實際由個人共同分取的,因這兩種情形都不具有非法利益歸屬的團體性特征,應以個人犯罪論處。
對于單位集體決定實施犯罪,個人共同分取違法所得的案件,尤其應當注意貫徹懲辦少數(shù)、教育多數(shù)的刑事政策,一般只能將共同犯罪活動的組織、領導、指揮者和起主要作用的實行犯納入治罪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