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外結婚公證
對于不在我國境內結婚的人,如何在國內證明自己的婚姻關系,這就需要涉外結婚公證。
中國公民在國外結婚,原則上應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如該國和我國無外交關系或該國不承認我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當事人在該國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只要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系在中國境內有效。
凡在外國締結的婚姻關系被上述各條認定為有效的,不必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或承認手續(xù)。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的婚姻證件在中國境內使用,應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涉外結婚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涉外結婚公證當事人需提供:
(一)當事人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復印件,已注銷戶口的,應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載情況證明。
(二)當事人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夫妻雙方照片。
(三)結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并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結婚證原件。
以上就是”什么是涉外結婚公證 涉外結婚公證需要哪些材料“的內容,您明白了嗎?由于國內法院不會直接承認當事人的國外婚姻登記證書,因此,一旦產生離婚糾紛,沒經過認證會很麻煩,不同國家和地區(qū)認證需要的材料也不同,詳細內容您可咨詢網(wǎng)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