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6歲那年,劉某在親戚朋友的反對聲中嫁給了同是做外貿生意的美國籍丈夫杰某,雖然杰某是個離過婚的男人。婚后,劉某12年的朋友林某離了婚,劉某覺得她很孤獨,就經常讓她來家里玩。結婚不到一年,劉某就陸續(xù)從朋友口中覺察到了丈夫和女友的不正當關系。有一天,劉某半夜回家發(fā)現(xiàn)門被反鎖著,給丈夫和女友打電話他們都不接,她就守在門口,一直等到第二天他們打開房門。于是3個人坐下來解決問題,丈夫和女友都向劉某保證不會有第二次了。劉某沖進衛(wèi)生間,打碎花瓶想自殺。血流了出來,丈夫把她送進了醫(yī)院。事后,劉某無法忍受丈夫和女友背叛,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劉某與杰某相識后即確立戀愛關系,且登記結婚,婚后因丈夫背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據(jù)此,法院依據(jù)《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一審判決準予劉某與杰某離婚。
律師觀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我國在不同國籍的當事人(包括無國籍人)結婚問題上,采用的是行為地法的原則,不論是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還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國家(地區(qū))的法律為準據(jù)法。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結婚的,適用中國法。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外結婚的,適用相應國家(地區(qū))的法律。在不同國籍的當事人(包括無國籍人)離婚問題上,我國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則,以受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國家(地區(qū))的法律為準據(jù)法。以中國公民為一方、外國人為另一方的離婚案件由中國法院受理的,適用中國法。由其他國家(地區(qū))的法院受理的,適用相應的國家(地區(qū))的法律。本案劉某起訴離婚可以向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對方不應訴的,法院可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