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股東出資有瑕疵,瑕疵股東訴求股權收益
原告新宇公司系有限責任公司,依法成立于2001年6月29日,其經公司章程記載和工商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股東為原告機關工會和被告天華公司。其中,機關工會登記的出資額為人民幣現(xiàn)金400萬元,持股比例為80%;被告天華公司登記的出資額為人民幣現(xiàn)金100萬元,持股比例為20%。經查,被告天華公司對新宇公司應繳的100萬元出資至今尚未到位,新宇公司在設立驗資時,該100萬元出資系由原告機關工會向他人借資后以天華公司的名義繳存入帳。原告新宇公司和機關工會因與被告天華公司就該筆瑕疵出資發(fā)生爭議,認為被告天華公司不享有該100萬的收益權,天華公司不服遂向本院提起訴訟。
法院判決:瑕疵股東無股權收益,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查明,天華公司對新宇公司應繳的100萬元出資未到位,新宇公司在設立驗資時,該100萬元出資系由機關工會向他人借資后以天華公司的名義繳存入帳。法院認為,依照我國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天華公司雖然出資瑕疵,但其股東身份業(yè)經新宇公司章程記載和工商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則并不因此而當然失去新宇公司股東的資格,即其仍然應當被視為新宇公司法律上的股東,并原則上享有空股股份額下的股權,履行空股股東對應的法律義務。但是,天華公司作為新宇公司的瑕疵出資股東,其對新宇公司享有的股東權益并非沒有任何法律限制。法院根據(jù)《公司法》第35條規(guī)定判決駁回天華公司的訴訟請求。
律師說法:瑕疵股東有股權收益嗎?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不實(或者稱瑕疵出資)的情況在公司法司法實務中經常遇到。股東出資不實是一種違約行為,也是一種違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行為,具有可訴性。公司和其他足額出資股東起訴屬于可選擇之訴,對出資不實的股東可以依法限制其權利?!豆痉ā返?5條規(guī)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股東的權利是法定權利,一般不受限制,但其中的資產收益權是受限制的,股東只能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本案原告要求對天華公司的股東權利進行限制,由于天華公司實際上沒有繳納任何出資,當然不能享受分取紅利的權利,即不能享受資產收益權。
以上就是關于“股東出資有瑕疵,瑕疵股東有股權收益嗎?”案例的具體介紹,在公司設立或經營過程中,一旦遇到股東出資問題的糾紛,一定要及時咨詢專業(yè)律師,積極依法維護公司權益,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