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指股東將其對公司所持有的股權轉移給受讓人,受讓人因取得股權而成為公司新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轉讓股權又稱為出資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其股權又被稱為股份轉讓。出資轉讓和股份轉讓只是稱呼不同,實質沒有什么區(qū)別。
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
1、公司應當依法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頒發(f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是股東的家園,股東股權依賴于公司而存在。沒有公司,無從談起股權,更無從談起股權轉讓。因此,如果公司沒有登記注冊,未取得《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出資者就不具有股東資格,當然也不具備股權轉讓的法定條件:由此可見,只有依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具備法定股權轉讓的條件。
2、出讓人依法取得股東資格。公司股東基于社員資格而享有的股權,包括各種具有財產性質的請求權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權利。作為股東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才能獲得股東資格。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公司時,出資人或發(fā)起人填寫的《開業(yè)登記申請表》和《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中,都有股東的登記和變更登記記載。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將發(fā)起人記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出資證明和股東名冊是公司對出資人或發(fā)起人認定為公司股東的法律憑證。如果沒有獲得出資證明書或者沒有記載于股東名冊,則很難認定為該公司的股東。沒有股東資格,也就尤從淡起股權轉讓。
3、取得股權程序合法。出讓人取得股權的程序應當合法,對可能因為違反法定程序而取得的股權負責比如出讓人是通過欺詐、脅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或者取得股權時侵犯了他人的優(yōu)先權。上述情形均可能導致股權取得無效股權取得無效的情況下,轉讓股權就會出現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