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險詐騙罪,保險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是如何規(guī)定的?
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guī),采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保險詐騙罪的犯罪構成是如何規(guī)定的?
犯罪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三種人構成,單位也可構成本罪。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chǎn)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本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可以是被保險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是受益人。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chǎn)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犯罪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上表現(xiàn)為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保險金之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犯罪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違反保險法規(guī),采取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等方法,騙取較大數(shù)額保險金的行為。保險詐騙的行為方式有以下五種:
(1)財產(chǎn)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保險標的是指作為保險對象的物質(zhì)財富及其有關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關利益。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是指在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險對象。以為日后編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
(2)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人只對因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原因引起的保險賠償責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隱瞞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真實原因或者將非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原因謊稱為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原因以便騙取保險金;對確已發(fā)生保險事故造成損失的。則故意夸大損失的程度以便騙取額外的保險金。
(3)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fā)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4)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這是指在保險合同期內(nèi),人為地制造保險事故,造成財產(chǎn)損失,以便騙取保險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