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我半年前申請注冊了一個商標,商標注冊成功之后,我覺得那個商品不適合那個商標,于是自己擅作主張,將注冊商標用在了完全不同類型的另一個商品上,但是我現(xiàn)在有點擔心現(xiàn)在用的商標會不會碰巧侵權?我這種行為有什么后果啊?
你好,很高興能為你解答“注冊商標登記商品與實際使用商品不一致的后果”這個問題。
一、商標專有使用權,也就是商標專用權。
它的定義是,商標所有人對注冊商標擁有直接的支配權。
商標專用權表現(xiàn)為注冊商標所有人能夠為一定行為,特別是以獨占使用為主要內(nèi)容和特征的行為,具有積極作為的意義,因而也可以把商標專用權稱為商標注冊的積極效力或商標權人的積極權利。
在這里強調(diào)“直接的”概念,即不需要借助任何解釋或外力而直接行使的權利,因而又可以把商標專用權理解為商標的絕對權利。
二、如果人實際使用的商品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僅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商標專用權,而且也有可能帶來三種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圍使用注冊商標,構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二是因連續(xù)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圍(與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的除外)使用注冊商標,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因此,根據(jù)以上的內(nèi)容,你的行為是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如果連續(xù)3年繼續(xù)這樣,注冊商標會被撤銷。
事態(tài)緊急,你可以電話聯(lián)系我,我們一起商討接下來該怎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