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現在我們鎮(zhèn)江陳醋協會想要以協會名義注冊集體商標,供協會內成員適用。我們這種情況能否申請集體商標?申請集體商標的主體范圍是什么,申請集體商標的限制主體有哪些?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申請集體商標的主體資質問題。
一、概念: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在有些國家,也可能由一些企業(yè)的聯合會作為代表去注冊,有時由領導這些企業(yè)的政府機關代行注冊。
二、主體條件:《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集體商標是指由工商業(yè)團體、協會或其他集體組織的成員所使用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用以表明商品的經營者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屬于同一組織。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3條、第4條還規(guī)定,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的主體資格應是符合《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條規(guī)定的依法登記的,且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且必須制定所申請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guī)則。
三、限制條件:我國現在可以申請集體商標的主體僅限于依法成立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這其中不包括機關法人。
法律特別規(guī)定這種商標的所有權與實際使用權分屬于不同主體,主要是為了讓商標的所有者對使用該商標的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務進行監(jiān)督,保證該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因此這種商標的所有者更多的承擔了一些社會監(jiān)督和經濟領域的監(jiān)管職責。
因此,從以上可以看出,你們協會是可以申請集體商標的。
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可以直接向我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