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異議如何申請?
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監(jiān)督商標局公正、公開地進行商標確權。任何人對初步審定的商標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異議期內(nèi)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一)辦理途徑
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有以下兩條途徑:
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異議人自己辦理。異議人自己辦理商標異議申請也有兩條途徑:
(1)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2|)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二)辦理步驟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并附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yè)執(zhí)照、身份證等);
(2)準備異議書件,擬寫異議理由并附相關證據(jù);
(3)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
3、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
(2)在商標注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3)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4)在交費窗口繳納異議規(guī)費。
4、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
(2)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
(三)申請書件的準備
1、應提交的書件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jù),并附有關證據(jù)材料;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
(4)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5)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2、具體要求
(1)一件商標異議申請只能對一件商標提出異議,每件異議申請書件應提交一式兩份。
(2)異議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其他書件應當字跡工整、清晰,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用打字機打印。
(3)被異議的商標及其初步審定號、被異議人(以《商標公告》上的商標申請人為準)的名稱及地址務必填寫清楚;被異議商標是通過商標代理機構申請注冊的,還需填寫商標代理機構名稱。
(4)提出異議的異議人的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務必填寫清楚,并加蓋與異議人名義相同的印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須簽字或蓋章)。
(5)異議人身份證明: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企業(yè)印章)、身份證復印件等。
二、商標異議申請注意什么事項?
1、商標局收到商標異議申請后,經(jīng)過形式審查后,符合受理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如果是異議人自己提交的異議申請,商標局將直接給異議人寄發(fā)《受理通知書》;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商標局則將《受理通知書》寄發(fā)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2、異議人只能對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經(jīng)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3、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nèi)對經(jīng)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一天。
4、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jù)并有相應的證據(jù)支持。證據(jù)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nèi)提交證據(jù)(可在3個月內(nèi)郵寄補交)。
5、異議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6、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對異議補正及證據(jù)提交的要求和時限同樣適用于答辯程序。
7、通過銀行匯款繳納異議規(guī)費的,應將異議人留存的匯款單復印件連同異議申請書一并送交商標局。商標局收到異議申請書時,如果未收到匯款單復印件,商標局將向異議人寄發(fā)《繳費通知》。異議人應按照《繳費通知》繳納規(guī)費,并將留存的匯款單復印件連同《繳費通知》一并郵寄到商標局。
8、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通過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
9、由于紙質《商標公告》排版的技術原因,一般在異議期最后一個月提出的異議申請,《商標公告》中還有可能刊登被異議商標的注冊公告,因此,《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被異議商標在異議裁定生效前已經(jīng)刊發(fā)注冊公告的,撤銷原注冊公告,經(jīng)異議裁定核準注冊的商標重新公告?!泵吭?8 日出版的《商標公告》刊登商標異議和異議裁定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