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請注冊香港商標
商標是一個標志,用以識別不同商戶的貨品和服務。商標可以由文字(包括個人姓名)、征示、設計式樣、字母、字樣、數字、圖形要素、顏色、聲音、氣味、貨品的形狀或其包裝,以及上述標志的任何組合所構成。能夠藉書寫或繪圖方式表述的標記,才可以注冊為商標。
檢索及初步意見服務
你可以先遞交表格第T1號,申請使用我們的檢索及初步意見服務,然后才正式申辦商標注冊。你可從有關服務得知我們是否有機會接納你的商標注冊申請。利用這項服務,你可免卻為不可注冊的商標申辦注冊而浪費金錢。
檢索服務(港幣200元):我們會告知,商標注冊紀錄冊內有否任何相同或類似的商標。此外,你亦可自行在網上商標檢索系統檢索商標注冊紀錄冊,然后才提交申請。
初步意見服務(港幣200元):我們會告知,你的標記是否有足夠的顯著特性,或我們會否對你的商標提出其他方面的異議。
申請費用
申請為某商標在一個貨品或服務類別注冊的費用為港幣1300元;以及每個額外貨品或服務類別的申請費用為港幣650元。費用可用現金或支票支付,支票抬頭為“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
二、如何填寫商標申請表格
商標表格第T2適用情況下使用的表格:第T2A號(只適用于申請證明商標、集體商標、防御商標、由聲音或氣味構成的商標,或如申請人聲稱某立體形狀或某種(些)顏色為其商標的要素,或希望加入卸棄、限制或條件的情況。)
提交申請
請連同費用,以郵遞方式或親身遞交申請,地址為“中國香港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4樓知識產權署”。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商標注冊事宜是由《商標條例》(第559章)及《商標規(guī)則》(第559A章)規(guī)管。(于2003年4月4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