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許可合同是指什么?
商標許可合同即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指商標權人可以將其注冊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被許可使用人應該根據合同約定權限而簽訂合同,一般被許可使用人需要向指商標權人支付使用費。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有以下三個種類:
1、獨占使用許可
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時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
2、排他使用許可
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
3、 普通使用許可
普通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并可自行使用該注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二、簽訂商標許可合同注意什么?
1、商標使用合同的被許可方的主體有一定的限制。商標使用許可的被許可方限于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
2、商標使用許可臺屬要式合同。商標許可使用的,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許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并由商標局予以公告。
3、合同應當具備法定的必備條款。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一般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簽約日期和地點等;(2)商標名稱、圖案,國別、注冊號,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和名稱;(3)已有的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狀況;(4)價格和支付辦法;(5)受讓人或被許可人保證商品質量的約定;(6)合同中止和解除的條件及程序;(7)違約責任;(8)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辦法。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還應訂明授權使用的范圍,許可使用商標的地域和時間等以及商標續(xù)展手續(xù)及其他保障商標注冊效力的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