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馳名商標有哪些特殊的保護
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和1999年保護工業(yè)產(chǎn)權巴黎公約和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大會通過的《馳名商標保護規(guī)定的建議和注釋》是一致的,《商標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jīng)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法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方式為兩種:一是“不予注冊”,二是“禁止使用”。具體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如果某商標或該商標的主要部分被在與使用某馳名商標的商品和、或服務相同或類似的商品和、或服務上使用、提出注冊申請或注冊,而該商標或該商標的主要部分構成對該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音譯并易于造成混淆的,該商標將拒絕注冊,即使獲得注冊將被禁止使用。和普通商標相比,該禁止使用的范圍擴大到不相同和不相類似的商品上。(《商標法》第十三條)
2、當馳名商標與企業(yè)名稱發(fā)生沖突時,只要馳名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yè)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就可以向主管機關提出撤銷該企業(yè)名稱的申請。(《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第十三條)
3、如果某域名或該域名的主要部分構成對某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或音譯,且該域名是依惡意注冊或使用的情況下,馳名商標注冊人有權請求主管裁決,對發(fā)生沖突的域名進行注冊的機構撤銷注冊,或將其轉讓給馳名商標注冊人。(《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wǎng)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如何申請馳名商標
2001年7月17日,最高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wǎng)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第六條規(guī)定,法院審理域名糾紛案件,根據(jù)當事人的請求以及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注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做出認定,從而賦予了法院審查或認定馳名商標的職能。2003年《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guī)定》修改為《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采用了國際上通行的“被動認定”、“個案認定”的方式,即在發(fā)生侵權或權利沖突時,由有關行政機關確認商標是否馳名,以便決定是否給予擴大的保護,對馳名商標由過去的突出管理改變?yōu)楦幼⒅貙︸Y名商標的保護。在中國馳名商標的認定有兩條途徑:第一條途徑向法院申請認定,第二條途徑向行政機關申請。
馳名商標只是一個相當概念,A商標相當B商標而言是馳名商標,但是對于C商標就不是。馳名商標不是只有經(jīng)過行政或者司法認定才是馳名商標,只要符合兩個基本條件的都可以認為是馳名商標。馳名商標制度在我國已經(jīng)變異為商標領域的最高榮譽,由于消費者的不成熟,對馳名商標認可度也相當?shù)母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