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應具有哪些特征
1、商標是用于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與商品或服務不能分離,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務。
2、商標是區(qū)別于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具有特別顯著性的區(qū)別功能, 從而便于消費者識別。商標的構成是一種藝術創(chuàng)造。
3、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的可視性標志。
4、商標具有獨占性。使用商標的目的就是為了區(qū)別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便于消費者識別。所以,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未經(jīng)商標權所有人的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與該注冊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商標,否則,即構成侵犯注冊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具有價值。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jīng)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yè)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chuàng)意、設計、申請注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可以有償轉讓,經(jīng)商標所有權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
6、商標是商品信息的載體,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jīng)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xiàn)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的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
二、什么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2)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
(3)缺乏顯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jīng)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4)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5)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6)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7)未經(jīng)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8)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qū),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經(jīng)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x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