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要求
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jīng)核準注冊以后,商標專用權(quán)所有人的名稱有了變動,提出變更申請。對辦理變更注冊人名義的要求:
(1)全部注冊商標一次變更。
(2)多次變更的,應依次辦理手續(xù),不能一步到位,如甲→乙→丙。
(3)變更注冊人名義的委托書及申請書是以變更后的名義辦理。到期該續(xù)展的可同變更一起辦理。
(4)兩個企業(yè)合并或一個企業(yè)分離成兩個企業(yè)的應辦理轉(zhuǎn)讓注冊商標手續(xù)。
(5)一份變更申請應附一份變更的證明文件,幾份申請附幾份證明文件。
(6)證明文件可以是上級主管部門(行業(yè))的,也可以是工商行政管理局開具的。不能用復印件,也不能是企業(yè)自己開的變更證明。
(7)證明文件要與注冊上的注冊人名義一致,不能簡化或擴大。
(8)變更證明不能用營業(yè)執(zhí)照或申請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的變更申請代替。
(9)變更證明上必須注明由誰變更到誰或由什么變成什么。
(10)變更注冊人名義同補證一起辦理的,應用原名義辦理補證申請而不能用變更后的名義辦理,如原章戳作廢上交,不能在申請書上蓋章的,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證明可不蓋章,因變更注冊人名義已有工兩行政管理局證明文件和補證可。用一份委托書即可。
二、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需要什么材料
變更注冊人名義需提交的文件:
(1)變更商標注冊名義申請書。
(2)當?shù)毓ど绦姓芾砭只蛑鞴懿块T開具的由“以前單λ”變?yōu)椤艾F(xiàn)在單λ”的證明。
(3)有代理人的,需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上述文件具備后,交商標局,核準后,由商標局出具變更證明并予以公告;注冊人辦理了變更手續(xù)后才繼續(xù)享有商標權(quá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