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的必備條件
商標的必備要件包括兩項:
第一,應當具備法定的構(gòu)成要素。任何能夠?qū)⒆匀蝗?、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qū)別開來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視覺不能感知的音響、氣味等商標不能在我國注冊;
第二,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商標的顯著特征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獲得:一是標志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征,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二是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征,如直接敘述商品質(zhì)量等特點的敘述性標志經(jīng)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第二含義”商標注冊。
二、申請注冊商標的流程是什么
不少人關(guān)注,申請注冊商標的流程包括什么,需要經(jīng)歷哪些步驟?請看下文。
(一)申請:申請認定省著名商標,應向省會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請,由該局商標管理處具體負責申請的受理工作。申請人申請著名商標時,應填寫《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提供有關(guān)材料,并提供近三年的有效證明文件。
(二)推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請后,認為符合省著名商標認定條件的,簽署推薦意見后向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推薦;認為不符合認定條件的,不予推薦,并通知申請人。
(三)認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設立省著名商標認定委員會,負責本省著名商標的認定工作。認定為省著名商標的,由省工商局頒發(fā)《省著名商標證書》,并予以公告;未予認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書面說明理由。
(四)延續(xù):著名商標的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需保留“省著名商標”稱號的,商標所有人應在其著名商標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延續(xù)申請,延續(xù)申請的提起和審查適用該著名商標的初次認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