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嗎
未注冊商標是指直接使用而未經注冊的商標。
在大多數國家,單純的使用不產生任何權利。但在有些國家,使用是保護的前提,注冊指示便于舉證。對于經過使用產生一定聲譽的商標,有些國家也給予一定程度的保護。商標如果馳名甚至著名,即使是未注冊商標也可以獲得保護。
根據商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未注冊商標也享有一定的法律保護。我國《商標法》規(guī)定,除了人用藥品、煙草制品、獸藥必須使用注冊商標外,其他商品既可以使用注冊商標,也可以使用未注冊商標。
二、不當使用未注冊商標的情形
法律規(guī)定不得不當使用未注冊商標,包括以下情形:
(1)不得冒充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是指商標使用人在未經商標核準注冊的商標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加注注冊標記的行為。冒充注冊商標的行為處在未經注冊業(yè)為申請注冊的商標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加注注冊標記以外,還包括以下行為:
在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后,在核準注冊前,就在該商標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加注注冊標記的行為;商標注冊人超出其注冊商標核定適用的商品范圍使用該注冊商標并標明“注冊商標”或者加注注冊標記的行為;注冊商標因未辦理續(xù)展手續(xù)而被商標局注銷或者注冊商標被商標局依法撤銷后,繼續(xù)使用該商標并標明“注冊商標”或者加注注冊標記的行為。
(2)不得違反商標法中的禁止性規(guī)定。《商標法》第10條規(guī)定了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
(3)不得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對于不當使用未注冊商標的行為,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報或者處以罰款。對行為人處以罰款的,罰款的數額為非法經營額20%以下或者非法獲利2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