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名稱】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冒充注冊商標”的解釋
【頒布部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發(fā)文字號】 商標字[1988]第3號
【頒布時間】 1988年01月19日
【實施時間】 1988年01月19日
【效力屬性】 有效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冒充注冊商標”的解釋
1988年1月19日
冒充注冊商標是一種欺騙行為,主要表現(xiàn)為某一商標未經(jīng)注冊,使用人卻稱其商標已經(jīng)注冊。如在未注冊商標標識上加注“注冊商標”字樣或加注(注)或(R)注冊標記,或者在產(chǎn)品的廣告、說明書等宣傳品上冒稱注冊商標等。
對商標注冊人將自己的注冊商標使用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并同時標有“注冊商標”字樣或使用注冊標記(注)或(R)的,視為冒充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