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體商標如何審查
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的實質審查:
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的實質審查較普通商標嚴格。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的實質審依《商標法》審查3點,即
1、商標是否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
2、商標本身是否屬我國《商標法》第八條禁用之列;
3、商標是否與在先權利沖突。
二、集體商標審查的規(guī)則是什么
依《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3條規(guī)定,審查該注冊人的主體資格及該商標的使用管理規(guī)則。包括以下幾項:
1、使用該集體商標的宗旨,其目的和意義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及公共秩序;
2、使用者是否為其集體成員和函蓋其所有的集體成員,是否具有公正性,不帶歧視性;
3、是否對使用集體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提出特定要求,以免損害消費者利益;
4、是否規(guī)定了其集體成員使用該商標的具體條件;
5、是否與其集體成員履行使用該商標的手續(xù);
6、是否規(guī)定集體成員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該規(guī)則應當承擔的責任;
7、收取的管理費用的數額不得顯示出以營利為目的。其管理費是否規(guī)定使用于其集體商標的管理;
8、注冊人的權利和義務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