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注冊申請人的條件
商標注冊的我國申請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時,商標局將按照其所屬國與我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輸,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二、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
(3)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志。
(4)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jīng)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注銷未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