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相同商標和近似商標
1、相同商標,是指商標的文字、數字、圖形或者顏色的組合等商標要素在發(fā)音、視覺或者意義上沒有區(qū)別或者差別微小的商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9號)第八條對“相同的商標”的定義,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2、近似商標,是指商標的文字、數字、圖形或者顏色組合等商標要素在發(fā)音、視覺或者含義或者排列順序以及整體上雖然有一定的不同,但是這種差別不大,使一般相關公眾不易區(qū)分,容易產生混淆的商標。
二、如何判斷商標的相同或近似
判斷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一)要以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準,而不以商標注冊人實際使用的商標為準;
(二)以普通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而不是以商標管理專業(yè)人員的水平)作為評判的主觀標準,采取整體比較與商標顯著部分比較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