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斷商標近似的法律依據(j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10條。
根據(jù)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審查標準》的規(guī)定,商標近似是指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近似,商標圖形的構圖、著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立體商標的三維標志的形狀和外觀近似,顏色商標的顏色或者顏色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誤認。
二、怎樣認定商標近似
商標近似的判定與商標相同的判定類似,首先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其次應從商標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xiàn)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標標志本身是否近似。
具體分為三種形式商標的審查:文字商標的審查、圖形商標的審查和組合商標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