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近似商標的認定,與使用企業(yè)名稱“文字近似”如何判斷?請看下文分析。
判斷商標與企業(yè)名稱中的字號是否近似,應主要考慮公眾的視覺效果,綜合字形、讀音、含義進行判斷。
只要字形、讀音之一基本相同并足以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以及不同經營者之間具有關聯關系造成誤認混淆的,即應認定為近似,同時還應考慮請求保護的注冊商標顯著性和知名程度。
近似商標是指在同種行業(yè)或同一類別的同一項目的兩商標相比較,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文字與圖形的整體結構相似,易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的商標。
例如:兩商標中的圖形相似、一圖形商標與另一組合商標中的圖形相似、一文字商標與另一圖形商標所指同一事物、兩商標的圖形雖不近似但文字讀音相同并無法區(qū)別其所指事物的、兩商標雖然使用不同的文字但其含義相同的、商標設計思想和色彩相近,且整體觀察容易混淆的商標。以上這些情況的商標,都為近似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