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程序
出質人與質權人應訂立書面合同 工商總局規(guī)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其注冊商標專用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出質人、質權人的姓名(名稱)及住址;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出質注冊商標的清單(列明注冊商標的注冊號、類別及專用期);擔保的范圍;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質權登記申請應由質權人和出質人共同提出
工商總局規(guī)定,質權登記申請應由質權人和出質人共同提出。
質權人和出質人可以直接向商標局申請,也可以委托機構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yè)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應當委托代理機構辦理。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出質人應當將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服務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一并辦理質權登記。質權登記申請書中應當載明出質的號。
申請質權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工商總局規(guī)定,申請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
——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申請書》;
——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主合同和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合同;
——直接辦理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商標專用權的法律性質
確定注冊商標可以轉讓,它的重要前提是將作為一項財產權來對待,或者說商標專用權就是一種財產權。商標專用權之所以是一種財產權,首先它是一種智力成果,具有識別商品來源、保證商品品質、促進商品銷售、表示商業(yè)信譽等特定的功能,這些功能與商標專用權結合在一起,使商標具有了商業(yè)價值,可以形成經濟利益。如果商標不具有特定的功能,不構成商業(yè)上的價值,商標專用權當然不能成為財產權利。人們在商業(yè)上將一些商標的價值評估為幾百萬元、幾千萬元、幾十億元,正是商標專用權作為一種財產權的直接體現。商標專用權被承認為是財產權,雖然在國內、國外都有一個歷史的過程,但在現代經濟中已成為肯定的事實。
商標專用權作為財產權,在財產的分類中是作為無形財產來對待的。人們所熟知的財產分類方式中,將財產分為動產與不動產、有形財產與無形財產等,這些分類方式在實際生活中被有條件地運用。在中國的企業(yè)會計準則中就將無形資產列為企業(yè)資產的一種形態(tài),并具體表述為,無形資產是指企業(yè)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同時,在企業(yè)會計準則中對無形資產價值的核定做出了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