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商標不能注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最新版)第十一條規(guī)定,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征的。
二、商標可以保護企業(yè)名稱嗎
某些企業(yè)取得名字很好,想通過商標來進行保護,但提交了漢字稿件,往往通不過商標局的審核。在這種情況下,只需要把這要注冊的漢字設計成繁體字、并使用不常見的字體,比如:繁體胖娃、繁體少兒這樣的不常見字體。最好再把漢字作出一定排列,比如排成對頭、夾角、連體等等形式。這樣的稿件在提交商標局的時候,往往會被認為是圖形,而非漢字,很容易通過審核。
而當其他企業(yè)使用與你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的時候,你就可以大膽主張侵權。因為,工商局認定侵權的時候,主要看侵權方的經營行為,是否與你相近,使用的文字的含義是否與你注冊的含義相近,只要相近就會被認定為侵權。所以,把名稱用繁體不常見字體注冊成商標,是可以起到有效的保護作用的。
但這里我要提醒一點,國家工商局和地方工商局對商標進行全國性保護,對于企業(yè)“商號”,在同一城市的同一行業(yè)給與保護,不同行業(yè)不予保護。所以,即便是把企業(yè)商號名稱注冊成了商標,也不能封殺其他行業(yè)的企業(yè)使用同樣的名稱作為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