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注冊的含義
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
二、商標的注冊程序
首先,必須向適當?shù)膰一虻貐^(qū)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該申請書中必須有一份申請注冊的標志的清晰圖樣,包括任何顏色、形狀或立體特征。該申請書中還必須列出使用該標志的商品或服務的清單。該標志必須符合若干條件,才能作為商標或其他類型的標記受到保護。該標志須有顯著性特征,使消費者能將其作為識別某具體產品的標志加以區(qū)別,并與識別其他產品的其他商標區(qū)分開來。該標志不得誤導或欺騙消費者,也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
最后,所申請的商標權不得與已經授予另一商標注冊人的商標權相同或相似。這一點可以通過國家局的檢索和審查,或通過提出相似或相同權利主張的第三方所提出的異議,予以確定。
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均對商標進行注冊并加以保護。每一個國家或地區(qū)局均有商標注冊簿,其中載有關于所有注冊和續(xù)展的全部申請資料,為審查、檢索和可能由第三方提出異議提供便利,但商標注冊的效力僅限于所涉的一個國家(或,屬于地區(qū)注冊的,幾個國家)。
為了避免非要在每一個國家或地區(qū)局分別注冊不可的情形,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實行一種商標國際注冊制度。該制度的依據(jù)是兩部條約,即《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和《馬德里議定書》。與該一部或兩部條約的成員國有某種聯(lián)系(通過國籍、住所或營業(yè)所)的任何人,根據(jù)在該國商標局進行的注冊或提出的申請,可以取得在馬德里聯(lián)盟部分或全部其他國家有效的國際注冊,目前,有60多個國家參加了該一部或兩部協(xi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