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冊商標注銷的情形有哪些?
注冊商標的注銷,是指商標主管機關基于某些原因取消注冊商標的一種管理措施,是商標權的正常消滅情況。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注冊商標法定期限屆滿,未續(xù)展和續(xù)展未獲批準的,商標局可以注銷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或者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或者該注冊商標專用權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標局收到其注銷申請之日起終止。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轉移手續(xù)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二、什么時候會撤銷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的撤銷,是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法強制取消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包括兩種情形:
1、注冊無效的撤銷,在先申請注冊的商標注冊人認為他人在后申請注冊的商標與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在先申請注冊的商標注冊人可以在后申請注冊的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撤銷。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0、11、12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3、15、16、31條規(guī)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5年的時間限制。
2、違法使用商標的撤銷。商標注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1)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2)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3)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4)連續(xù)3年停止使用的;(5)使用注冊商標,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