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異議共同申請是什么?
《商標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了商標注冊共同申請問題,《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中沒有關(guān)于商標異議共同申請的禁止性規(guī)定,因此,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申請人可以共同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二、商標異議共同申請有哪些特點?
商標異議共同申請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申請人基于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及異議請求,通過共同提交一份商標異議申請書的方式來提出商標異議申請。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商標異議申請人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共同申請人可以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事業(yè)單位。共同申請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和企事業(yè)單位一起提出。
(2)共同申請人有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及異議請求。
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及異議請求是共同申請的基礎(chǔ)。在商標異議共同申請中,各申請人不能各執(zhí)一詞,各有一個主張。否則,各申請人就應(yīng)當分別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申請,而不能提交共同申請。
(3)商標異議共同申請只能有一份《商標異議申請書》及其副本。
商標異議共同申請實際上是一份商標異議申請,商標局將共同申請人視為一個主體。申請人也不必按照異議申請人數(shù)提交《商標異議申請書》份數(sh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