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馳名商標的認證益處
申請馳名商標對于商標的保護具有如下好處:
(一)對抗惡意搶注;
(二)對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標影響;
(三)對于近似商標的認定更容易;
(四)在立案調(diào)查假冒商標犯罪案件時,不受立案金額的限制;
(五)防止其它公司以馳名商標為公司名稱注冊;
(六)在電子商務中避免域名注冊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jīng)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被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在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使其蒙受損失的注冊商標時,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時間限制。
一個商標的知名程度直接影響到其商品或服務的經(jīng)濟效益,出于對企業(yè),經(jīng)濟的保護角度考慮,各級政府部門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必然對馳名商標加大保護力度,同時在立法,司法上增加保護措施。以保證一個馳名商標的市場發(fā)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5號令關(guān)于《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guī)定》中的十四條指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馳名商標加強保護,對涉嫌假冒商標犯罪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有關(guān)部門移送?!?/p>
二、馳名商標保護原則
馳名商標的保護原則一般分為相對保護主義和絕對保護主義兩種:
(一)相對保護
指禁止他人將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在與商標所有權(quán)人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注冊或使用,《巴黎公約》采取的即是相對保護主義原則。
(二)絕對保護
指禁止他人在任何商品,包括與馳名商標商品不同或不相類似的商品上注冊或使用與馳名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TRIPS協(xié)議采取的即是絕對保護主義原則(但實際上這種絕對保護也是有條件的,即只有當使用在不相同或不類似的商品上的商標容易暗示與馳名商標存在某種聯(lián)系,從而使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因此受損)。
中國商標法兼采兩種原則即混合原則,即對于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采取相對保護主義原則,對于已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采取絕對主義保護原則。這種做法既考慮并符合中國的現(xiàn)實國情,也兼顧了國際公約。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商標法雖然采取的是混合保護原則,但從實際情況看更傾向于絕對保護主義原則。
1、在中國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絕大部分已經(jīng)在中國獲得注冊,而且注冊范圍比較廣泛,未在中國申請注冊的少之又少;
2、在2001年商標法修改以前,商標注冊和管理部門對國外馳名商標實際上已經(jīng)給予相對擴大的保護,對于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申請的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駁回注冊申請,對于已經(jīng)實際使用的,執(zhí)法部門也援引有關(guān)法律予以保護;
3、中國目前行政途徑認定的馳名商標多是國內(nèi)的,并未完全采取絕對保護主義原則。
以上就是馳名商標的認證益處 ,馳名商標保護原則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guān)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