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商標異議的復審該如何請求,商標異議復審是怎么申請的?
對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后,作出裁定。
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裁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當事人如果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人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復審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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