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商標異議答辯?
商標異議的答辯是被異議人申述自己權利和理由的途徑,但被異議人是否答辯則是被異議人自己的決定,無論被異議人是否答辯,商標局都將依法予以裁定。
二、商標異議答辯程序有哪些?
當申請注冊的商標通過初步審定進入初審公告后的3個月異議期中,任何人認為該商標不應被核準注冊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從而啟動商標異議程序。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及時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書”及異議理由和證據(jù)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即原商標申請人),限定被異議人在一定期間內可進行異議答辯。被異議人要向審查人員闡明自己申請的商標應被核準注冊的理由,以及提供相應的證據(jù),就必須通過異議答辯程序。 異議是否成立、申請人能否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則取決于商標局通過對雙方提出的理由與證據(jù)進行全面審查,最終對該商標作出的異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