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的要求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2、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書應加蓋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印章,或有出質人、質權人的簽字。
3、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名稱(姓名)、地址;
(2)質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質的商標及質押的期限;
(4)出質商標專用權的價值及評估報告;
(5)當事人約定的與該質押商標有關的其他事項。
4、商標評估報告的有效期限為兩年,自該報告作出之日起計算。
二、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的內容
借款人與貸款人應當依法簽訂書面的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商標專用權質押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名稱(姓名)、地址;質押的原因和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shù)額;出質的商標及質押的期限;出質商標專用權的質押價值及借款人與貸款人共同認可的商標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當事人約定的與該質押有關的其他事項。
借款人和貸款人的名稱(姓名)、地址等質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以及因主債權債務轉移或其他原因而發(fā)生質押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商標專用權變更登記、補充登記或者重新登記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