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有哪幾種
《商標法》第三條規(guī)定:“經(jīng)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睘榱擞行У乇Wo商標專用權,《商標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下列行為均為侵權行為:
(一)未經(jīng)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既為專用權,當然是注冊人專用,其他人未經(jīng)許可不得使用。而將禁止權的范圍擴大到類似商品及近似商品,則完全是為了有效地保證商標表示商品出處的使用。所以,任何人擅自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均構(gòu)成商標侵權行為。
(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明知為假冒商標的商品而進行銷售的也構(gòu)成商標侵權行為。做此規(guī)定的目的,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保護那些在市場上比較著名的商標,因為假冒這些商標的商品比較易于識別;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護正當經(jīng)營者的利益,因為有些假冒商品與正牌商品的區(qū)別很難分辨的,若因銷售者缺乏這種分辨能力而要求其承擔商標侵權責任,在有些時候是不公平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偽造是指在注冊人既不知曉、也未授權的情況下制造他人的注冊商標標識;而擅自制造一般是指與注冊人之間存在商標使用許可關系或委托印制關系,但在注冊人的授權之外制造商標標識的行為。商標標識是禁止買賣的,所以銷售上述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亦構(gòu)成商標侵權行為。
(四)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這一第實際上是一個包容條款,即將前三種行為之外的,且對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的行為規(guī)定為商標侵權行為,以防止不法分子鉆法律規(guī)定的漏洞,逃脫法律的制裁。
二、商標專用權保護范圍有哪些
《商標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本唧w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
(一)注冊的保護以核準注冊的商標為限。
如果人實際使用的商標與核準注冊的商標不一致,不僅自身的商標專用權得不到有效保護,而且還有可能帶來四種后果:一是構(gòu)成自行改變注冊商 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違法行為;二是在自行改變的商標與核準注冊的商標有明顯區(qū)別,同時又標明注冊標記的情況下,構(gòu)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三是若 改變后的商標同他人的注冊商標近似,會構(gòu)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四是因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如果商標注冊人實際使用的商品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僅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商標專用權,而且也有可能帶來三種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圍使用 注冊商標,構(gòu)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二是因連續(xù)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圍(與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的除 外)使用注冊商標,構(gòu)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