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商標訴訟,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交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但是證據只有符合商標訴訟證據要具備的條件,才能獲得法院認可。商標侵權訴訟的取證方法直接影響著法院對證據的信任度。
一、商標訴訟證據具備的條件
(一)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客觀存在的事實,就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物,任何案件的爭議都是客觀存在的,并且與一定的人和事相聯系,當事人之間商標糾紛的發(fā)生,侵犯注 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發(fā)生、變化和造成的后果,以及當事人之間的爭議,都必然在客觀上留下痕跡,或者反映在人們的頭腦里,所有這些都是客觀的不以任何人的意 志為轉移的。
(二)必須是與案情有內在聯系的客觀事實
客觀的事實很多,但并非所有的客觀事實,都能成為商標訴訟證據。只有與商標糾紛案件有內在聯系的客觀事實,才能成為訴訟證據。這種聯系的主要表現是:
(1)與案件的主要事實有聯系,即與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發(fā)生、變更、消滅的事實相聯系。
(2)與案件的次要事實相聯系,即與主要事實以外的但又屬于案件范圍的其他事實有聯系。例如,案件的管轄、當事人的資格等等。
(3)與案件的否定情況相聯系,即證明本案的事實不存在,原告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不真實,等等。
這種聯系是客觀存在的,也是客觀性的一種表現。這就是訴訟證據的關聯性。
(三)必須是法律允許作為訴訟證據的客觀事實
根據《商標法》、《民法 通則》等法律的規(guī)定,對某些特定的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有著特殊的要求,只有符合這些特殊條件的證據,才能被承認,才允許在訴訟中使用。對于那些不具備特殊條件的事實,雖然也是與案件有內在聯系的客觀存在的事實,但卻不準許作為訴訟證據,發(fā)揮不了證明的作用。
(四)必須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觀事實
依照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即使是客觀存在與案件有內在聯系并被法律準許使用的證明材料,也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才能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成為民事訴訟證據。
二、商標侵權訴訟的取證方法
1、委托律師調查取證
由于商標權案件專業(yè)性較強,由權利人自行取證,對取證的方向和范圍把握的十分準確會有一定的難度。律師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不僅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熟練的訴訟技巧。一般說來,律師(兩名)調查取證要比當事人調查取證更為方便、有效,收集證據的范圍也更加廣泛、精確,在司法實踐中往往具有較高的可信度。
2、申請公證機關進行證據保全
公證機關的法定業(yè)務之一便是“保全證據”。 公證證據具有推定為真的效果,一般為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公證機關對證據進行保全,其效果與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保全,是基本相等的。在訴前,當事人能夠充分運用公證機關收集、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準備的有效措施。
3、申請法院進行訴前證據保全
《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了在商標權侵權案件中,可以申請訴前證據保全。保全措施后,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應在法定時間段里提起訴訟。如果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則此種保全措施應當予以解除,或者將有關證據予以銷毀或發(fā)還,申請人要就此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
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調取證據,或對足以影響案件的關鍵證據調查手段窮竭后,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通常分為三類:1、保全被控侵權產品;2、調查被控侵權單位的財務賬冊,以便確定賠償額;3、調取被控侵權人存在侵權的證據。
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應當注意兩點:一是申請調查的證據范圍,必須符合法定情形;二是此項申請必須注意舉證時限。
法院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對易拍照的被控侵權產品采用拍照的方式,或采用記錄下被控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征的方式,對易于調取的書籍、商標實物等采用扣押、提取等手法,而對于被控侵權人的財務賬冊往往因侵權人的阻撓或隱藏而極難得到。
5、向行政機關舉報取證
向侵權所在地工商、公安部門舉報后,上述部門可以查閱、復制與案件有關的合同、帳冊等有關文件,詢問當事人和證人,采用拍照、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執(zhí)法檢查。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上述行政執(zhí)法部門可以對涉嫌侵權的產品清點數量、規(guī)格后查封并從中抽取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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