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可以依申請撤銷,也可以依職權撤銷,那么注冊商標依職權撤銷的情形有哪些呢?面對被撤銷的決定,商標注冊人不服,那注冊商標被撤銷該如何救濟呢?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注冊商標依職權撤銷的情形
由于使用了法律所禁止注冊的標志和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獲得注冊之商標的撤銷,商標局可以主動依職權進行。具體情形包括:
1、違反《商標法》第10條的規(guī)定而進行注冊的商標,即使用了法律禁止使用并禁止注冊的標識作為商標而注冊的情形。
2、違反《商標法》第11條和第12條的規(guī)定而進行注冊的商標,即使用了法律禁止注冊但不禁止使用的標識作為商標進行注冊的。
3、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的。
4、商標專用權人實施下列商標違法行為的,商標局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1)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
(2)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
(3)自行轉(zhuǎn)讓注冊商標的;
(4)連續(xù)3年沒有使用注冊商標的。
5、商標專用權人使用注冊商標,其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情況,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報或者處以罰款,或者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二、注冊商標被撤銷如何救濟
因注冊商標爭議或注冊不當而被撤銷的,商標權視為自始不存在,因此在該商標撤銷之前他人在相同和相類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和該相類似的標志不構成侵害商標權的行為。如果對注冊商標被撤銷不服可以通過一下方式救濟。
1、15日內(nèi)申請復審。對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2、30日內(nèi)提起訴訟。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就是對注冊商標依職權撤銷的情形和注冊商標被撤銷如何救濟的回答,希望能夠解決您的疑問。注冊商標被撤銷對商標注冊人來說商標會視為自始不存在,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復審或訴訟來救濟。在此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知識產(chǎn)權律師,相信他們能夠給您更好的建議和幫助,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