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實中經常會發(fā)生注冊商標被撤銷的情形,那么注冊商標什么情況下會被撤銷呢?如果商標注冊人對于注冊商標被撤銷不服該怎么辦?有什么救濟途徑嗎?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注冊商標什么情況會被撤銷
根據我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注冊商標可分為依申請和依職權撤銷。主要情形有:
(一)已經注冊的商標,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1、采用了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和注冊的標志的;
2、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
(二)已經注冊的商標,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1、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2、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
4、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qū),誤導公眾的。但是,善意取得注冊的除外;
5、申請商標注冊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或者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二、對注冊商標撤銷不服怎么辦
商標注冊人對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做出的撤銷注冊商標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將《撤銷注冊不當商標復審申請書》一份交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并移交商標局辦理。被撤銷的注冊不當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原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收到決定或者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將《商標注冊證》交回商標局。
以上就是對注冊商標什么情況會被撤銷和對注冊商標撤銷不服怎么辦的回答,希望能夠解決您的疑問。注冊商標被撤銷,對注冊商標人來說造成的損失很大。這也說明了商標注冊的重要性,商標注冊要十分的嚴謹,盡量避免糾紛的產生。在此我們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著作權律師,相信他們能夠給您更好的建議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