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許可需要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那么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有哪些呢?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簽訂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那么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面臨的風險有哪些呢?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是合同當事人在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依法自己設立的,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的名稱、地址;該名稱和地址均為經(jīng)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的企業(yè)名稱(包括法人或者非法人)和工商業(yè)場所地址。
2、授權范圍:包括商標使用許可的性質(獨占、排他或者普通使用許可);被許可商標的圖樣,被許可商標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范圍;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和許可期間等。
3、為保證商品質量而約定的有關措施:如技術設備、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等等。
4、許可人保證被許可商標專用權的有關條款:如到期續(xù)展,不得在合同存續(xù)期間注銷被許可商標等等。
5、合同中止或解除條件。
6、商標使用費(許可資)數(shù)額及支付辦法。
7、違約責任。
8、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方式。
9、合同生效日期。
10、合同簽約日期、地點。
11、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簽字、蓋章。
12、合同應當約定的其他條款。
完善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內容,對約束合同雙方當事人,減少合同糾紛有著十分積極的作用。根據(jù)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在合同的訂立、履行以及承擔違約責任等方面產(chǎn)生糾紛時,一般均堅持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除非這種約定是違法的。因此,合同訂立的內容越詳細、越具體、越能明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就越容易分清責任,為妥善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會發(fā)生的糾紛奠定良好基礎。
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面臨的風險
1、合同當事人及法律風險 被許可商標必須是注冊商標,許可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按照相關規(guī)定,使用人用藥品、醫(yī)用營養(yǎng)食品、醫(yī)用營養(yǎng)飲料和嬰兒食品商標的,被許可人需提供衛(wèi)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證明文件;使用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的商標的,被許可人需提供國家煙草主管部門批準生產(chǎn)的證明文件,被許可人是我國內地以外的,不需要此類文件。 若合同當事人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屬于不具有法定資格的主體不適格,因此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
2、超范圍許可的法律風險 被許可人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或服務應當與該商標被商標局核準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一致,不得超出商標局核準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一旦超過范圍許可使用,被許可人超范圍使用商標,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標權,被他人追究侵權責任;許可方同樣面臨合同無效、違約等法律風險。
3、商標使用不當?shù)姆娠L險 按照規(guī)定,一些被許可人為避免商品被認為是貼牌產(chǎn)品,而隱瞞實際的生產(chǎn)人名稱和產(chǎn)地,這種對商標的不當使用,將導致行政法律風險和民事法律風險。按照法律規(guī)定,這種情況被許可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被許可人限期改正,收繳其商標標識,并可根據(jù)情節(jié)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另外,被許可人違反商標許可合同的正常使用商標的義務,將面臨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風險。
4、許可合同備案及法律風險 《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薄渡虡朔▽嵤l例》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自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通常認為,商標許可合同備案并不是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生效的條件,僅僅是程序要求。但商標許可合同沒有進行備案,不能產(chǎn)生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在這種時候,若商標權人將商標轉讓,新的受讓人可能排除被許可人使用商標的權利。因此沒有進行備案雖然不影響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同樣給被許可人造成法律風險。
以上就是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面臨的風險的回答,希望能夠解決您的問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簽訂,關系到雙方的權利義務,簽訂需要十分的謹慎,以免出現(xiàn)爭議。因此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知識產(chǎn)權律師,相信他們能夠更好的幫助您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