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用權是法定民事權利的一種。對自然人來說,同樣存在著由于權利人死亡而發(fā)生權利繼承的情況。那么繼承商標專用權的條件是什么?怎樣繼承商標專用權呢?請閱讀下文。
一、繼承商標專用權的條件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規(guī)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chǎn)、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jīng)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據(jù)此規(guī)定,公民個人可以成為商標專用權的權利主體。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轉移手續(xù)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薄白陨虡艘蛏虡俗匀怂劳龌蛘呓K止而被注銷的,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自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終止?!睋?jù)此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繼承人,必須在注冊商標原權利人死亡之日起1年內(nèi),向商標局申請辦理商標專用權轉移手續(xù),否則,逾期將可能喪失此法定權利。
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轉移手續(xù)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二、怎樣繼承商標專用權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發(fā)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xù)?!?/p>
根據(jù)《繼承法》和商標權注冊及轉移的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繼承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證明文件一般包括:原注冊商標權利人的死亡證明;繼受人的身份證明以及原權利人的法定繼承關系證明;原權利人留有遺囑的,提交遺囑文本;繼承人之間達成遺產(chǎn)分割協(xié)議的,提交協(xié)議文本;遺產(chǎn)分割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的,提交公證文書;因注冊商標專用權繼承發(fā)生爭議而訴訟的,提交人民法院的判決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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