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遭9人毆打
據報道,12月9日,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商都縣,數名少年在商都縣廣場上集體猛踹一個男孩身體,包括頭部。男孩兩次摔倒在地,口中嗚嗚哀鳴。打人視頻在朋友圈廣泛流傳,被打學生的家長當晚看到視頻后選擇報警。12月15日,商都縣公安局官方微信發(fā)布此事通告,被打男孩系一名初中學生,與一名打人者的朋友以前存在所謂的“過節(jié)”,當日雙方無意中遇到,對方為了替朋友出氣,于是發(fā)生了毆打行為,導致被打者皮外受傷。目前9名打人者都被依法處理,6名行政處罰,3名未滿14周歲的責令家長嚴加管教。
造成的傷害誰來賠?
一般來說雙方打架造成的人身損害要根據《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以上是關于人身損害中造成誤工后的費用賠償的情況,但是該事件中打架雙方都是未成年人,并且受傷一方并未造成太大的傷害。對于未成年來說重要的還是需要教育為主,因此對于這件事來說,還是需要學校與家庭方面對學生的教育為主,懲罰為為輔。
若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被打并且造成嚴重傷害,您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人身權益,以便于您的權利得到實現(xià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