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崗位上暈倒
據《法制晚報·看法》報道,7月26日,有網友發(fā)布了一條微博稱邯鄲電視臺一名女主播在工作中猝死,并配有女主播在主持活動過程中突然倒下的視頻,經多人轉發(fā)發(fā)酵,已廣泛傳播。

經證實,該主持人工作認真敬業(yè),因活動彩排、備稿、串場,身體有些疲勞,暈倒在舞臺上。經醫(yī)院檢查已無大礙,目前正在恢復、休養(yǎng)。感謝觀眾和網友的關心,休息幾日,她很快會回到工作崗位與觀眾朋友見面。
上班時暈倒在工作崗位是否算工傷?
如果在診斷結果中是有因為暈倒所產生的外傷的話是可能被算作工傷的,但是如果診斷結果上只是腦溢血、腦梗塞等疾病,且并未在48小時內死亡的話,是無法被認定為工傷的。
具體參考如下: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全文》(法釋[2014]9號)
第四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